我的写作动机最初是为了出名。这个“最初”大概是十年前。
但事实上,写作和“出名”离着十万八千里呢。后来好长一段时间里,写作的快乐很大一部分在于赚钱。写作是我最喜欢的、也是最有效的一种赚钱方式,我当然会读读写写,没有比用一种愉快的方式赚钱更愉快的事了。
最重要的一点,写作本身让我快乐。我在生活里是一个很循规蹈矩的、重视传统美德的人,还有点懒。而写作给了我另一种空间,另一种生活,它容纳了我所有现实生活中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安置的东西:情绪和情感。写小说赋予了一种虚构的特权——我编织谜语,毋须给出谜底,或者说,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答案,我的谜语也一样可以容纳他们的情绪和情感。
为了这种快乐,即使没名也没利,我还是会写下去。
(《北京青年报》2001.2.7姜丰文)